第528章 前者製造敌人,后者促成共识。
在资金支持问题的討论中,他坚持发达国家必须兑现每年一千亿美元的承诺。
这个承诺是在十几年前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做出的,十几年过去了,承诺的年头已经到了,但兑现的情况惨不忍睹。
有些发达国家说,一千亿的目標太大了,財政压力很重,能不能降低一点;
有些说,公共资金只是引导性的,主要还是应该靠市场机制和私营资本;
有些说,气候资金的定义应该更宽泛一点,把一些本来就在做的常规发展援助也算进去;
有些甚至说,当年的承诺只是一种政治表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当作必须履行的义务来对待。
林惟民的回应很明確:一千亿不是施捨,是责任,是发达国家对自己歷史排放所应承担的责任的货幣化体现,是那些被工业化的黑烟燻过的天空欠下的旧债。
如果一千亿都说做不到,那还谈什么更高目標?
如果承诺了十几年的旧帐都可以不认,还谈什么新的承诺?
不能把责任推给市场、推给私营部门、推给慈善基金会——市场追求的是利润,私营部门要对股东负责,慈善基金会的钱袋子毕竟有限,它们可以锦上添花,但不能替代政府在兑现国际承诺方面的主体责任。
在技术转让问题的討论中,他坚持智慧財產权保护不能成为气候技术转让的障碍。
发达国家掌握著大部分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高效光伏电池、大容量储能系统、氢能製备和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智能电网——这些技术对於全球减排至关重要。
但许多发展华国家因为技术壁垒而无法以可承受的成本获得这些技术,或者即使获得了设备,也无法获得核心专利和操作维护的完整知识,等於只拿到了鱼而没有拿到渔竿。
林惟民说,发达国家有义务以优惠条件向发展华国家提供气候友好技术。
这不是在损害智慧財產权——智慧財產权当然应该得到保护,创新者当然应该得到回报——但不能把智慧財產权保护变成一种限制竞爭、维持垄断、抬高价格的工具。
在关乎人类共同命运的气候危机面前,技术应该成为全人类共享的公共產品,而不是一门只向有钱人出售的生意,不能让那些最需要技术的国家因为买不起技术而被挡在绿色转型的门外。
在损失与损害问题的討论中,他支持將损失与损害纳入会议的核心议题。
损失与损害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气候谈判议题,它指的是那些已经超出了適应能力范围、无法通过减排或適应措施来避免的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
比如海平面上升淹没的岛国领土、极端天气摧毁的基础设施和农作物、冰川融化导致的水资源危机。
这些损害已经发生了,而且正在持续发生,受衝击最严重的是那些最脆弱、对气候危机贡献最小的国家。
林惟民的立场很明確:国际社会有责任建立相应的资金安排和响应机制,为那些已经遭受了不可逆转的气候损失的国家提供帮助。
这不是慈善,是正义。
那些国家的祖先没有开过工厂、没有烧过煤炭、没有排过尾气,他们的碳足跡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他们却要承受气候变暖最惨烈的后果,这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不公。
那些谈判有的持续了几个小时,有的持续了一整天,有的甚至持续到深夜。
到了深夜的时候,会议中心外的京都已经安静下来了,路灯把银杏树的影子投在石板路上,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但会议室里的灯光还是雪亮的,空调还在嗡嗡地送著风,桌上摆著的水杯里的水已经凉透了,咖啡壶里的咖啡也见了底。
代表们的脸上都有了倦色,眼睛下面掛著青色的印子,领带鬆了,衬衫的袖口也皱巴巴的。
但没有人提出休会,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这个问题上,谁能熬到最后一刻,谁的耐力更强,谁的意志更坚定,谁就可能在最终的文本里占到上风。
林惟民很少在谈判中提高嗓门。
他不喜欢用愤怒来表达立场,因为愤怒往往意味著已经找不到更有效的表达方式了。
他也不喜欢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吸引注意力,因为真正的说服力不在手势里,在逻辑里。
他更喜欢用事实、逻辑和耐心来推动对话,像是一个老练的棋手,每一步都经过深思熟虑,每一次落子都留有后手。
既不会被对手牵著鼻子走——当对方试图把话题引向一个对华国不利的方向时,他会礼貌地把话题拉回来,不卑不亢地说“我觉得我们先不要偏离刚才討论的核心问题”;
也不会让对手感到被逼到墙角、无路可退、必须反击——因为他要的不是让对手在眾人面前丟脸,而是让对手在逻辑上无法反驳、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事实上无话可说。
前者会製造敌人,后者会促成共识。
谈判的目的是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而不是在辩论赛中贏得一分。
峰会最后一天,各国代表就会议成果文件展开最后的磋商。
这是整场峰会最关键也最紧张的时刻,因为成果文件將记录本次峰会的所有重要共识和承诺,成为未来几年全球气候治理的指导性文件。
每一个国家都希望在成果文件中留下对自己有利的措辞,每一个条款都可能引发激烈的拉锯。
成果文件的措辞经过了数十轮的修改和调整,电脑屏幕上显示著不同顏色的修订標记,有的段落被反覆刪除又恢復,有的词语被打上括號表示尚未达成一致。
各方在“共同但有区別的责任”原则的表述上反覆拉锯了很多次——这是整个成果文件中最核心、最敏感、也最具爭议的原则条款。
部分发达国家试图淡化这一原则,用“各国根据各自国情採取行动”、“在共同责任的基础上照顾不同国情”、“所有国家都应尽最大努力”之类的模糊表述来替代,企图把“区別”两个字从成果文件中悄悄抹掉。
他们的理由听起来很有道理:世界已经变了,几十年前划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华国家的界线已经模糊了,一些发展华国家已经成为了排放大国,继续沿用过去的原则不能反映新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