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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人生就俩字:舒服!

  坐在主位的赵清澜,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
  她知道。
  自己赌对了。
  这一次,她真的赌对了。
  在此之前,赵家人几乎没有一个支持她。
  甚至可以说,是一致反对。
  因为在他们看来,让一个开在天城小街上的小馆子老板,来负责这么重要的商务宴,本身就是一个荒谬到不能再荒谬的决定。
  赵氏集团是什么体量?
  今天来的这些人,又都是什么身份?
  这种宴席,正常情况下,就该交给那些最有名气最有资歷的大厨来做。
  哪怕菜品不出彩,至少不会出错。
  可赵清澜偏偏没有选他们。
  她选了陈秋。
  为了这件事,她和父亲赵明远没少吵。
  赵明远觉得她太任性。
  觉得她把私人喜好带进了集团事务。
  甚至觉得她这些年投资那些老饭馆的行为,本来就已经够让人看不懂了,现在居然还要把这种想法带到商务宴上。
  这简直是在胡闹。
  可赵清澜一直都不这么认为。
  这些年,商场环境越来越好。
  高端装修,乾净明亮,服务標准。
  而且最关键的是,很多开在商场里的餐饮品牌,价格並没有想像中那么贵。
  它们看起来体面,吃起来方便,发朋友圈也好看。
  对年轻人来说,这样的店几乎没有什么拒绝理由。
  於是,越来越多人开始习惯去商场吃饭。
  聚餐去商场,约会去商场,家庭聚会也去商场。
  那些藏在老街巷子里的饭馆,就这么一点点被挤到了角落里。
  它们没有漂亮的门头,没有精致的摆盘,没有训练有素的服务员。
  甚至有些店,桌椅都用了十几年,墙上的菜单边角已经泛黄。
  可偏偏,就是这些地方,藏著一座城市最老的味道。
  但那一锅汤,一碗麵,一盘炒菜,是真正靠几十年手艺熬出来的。
  可时代变得太快了。
  快到很多人还没来得及说一句“可惜”,那些店就已经撑不下去了。
  老客人年纪大了,年轻人又不愿意钻进巷子里找一家不起眼的小店。
  於是,那些味道就这么被一点点遗忘。
  赵清澜见过太多这样的店。
  明明味道很好,明明老板一辈子都在灶台前打转。
  可最后,却只能在某个普通的下午,贴出一张歇业转让的红纸。
  没有告別,没有体面。
  甚至连惋惜的人都不多。
  这件事,赵清澜一直觉得不该是这样。
  民以食为天。
  好的味道,就不该被遗忘。
  时代是在进步,商城里的那些精致且实惠的饭店没做错,他们有实力,有资本,愿意去打价格战给顾客让利,
  可同样,这些深藏在巷子里的老饭馆也没做错,靠著传承多年的老味道扎根於此,不迎合流量,不追逐內卷,只守著一方小店,留住一座城市最朴实的人间烟火与岁月温情。
  ......
  宴会厅里的气氛,已经彻底不一样了。
  刚开始的时候,眾人还多少端著点。
  毕竟是赵氏集团的商务宴。
  来的这些人,隨便拎一个出去,都是南城商圈里叫得上號的人物。
  哪怕吃饭,也得讲究个体面。
  可现在...
  体面?
  什么体面?
  先吃了再说!
  整座宴会厅里,到处都是筷子碰盘子的声音。
  冰凉的啤酒顺著喉咙下去,再配上桌上热气腾腾的菜,那股爽劲,简直一下子衝到了头皮。
  “痛快!”
  “这才叫吃饭啊!”
  旁边人听得直点头。
  “確实,这菜吃著就是舒坦。”
  “尤其这酸菜鱼,绝了。”
  说到酸菜鱼,几个人又往桌子中间看了一眼。
  结果这一看。
  盆空了。
  不光鱼片没了。
  酸菜没了。
  就连汤都被分得乾乾净净。
  那么大一盆酸菜鱼,最后愣是连半勺汤都没剩下。
  有人看了眼自己碗里的最后一点酸汤泡饭,表情还有点不舍。
  “没了?”
  “不是,刚才不是还剩一点汤吗?”
  “你还好意思说?最后一勺不是你舀走的?”
  “我那是怕浪费!”
  “你放屁!”
  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差点又为那点汤吵起来。
  赵清澜坐在主位上,看著这一幕,眼底的笑意更深。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吃得开心,吃得记住。
  吃到很多年后,再有人提起赵氏集团这场商务宴,他们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不是合同,不是酒桌话,不是场面话。
  而是这顿饭。
  是开水白菜的清鲜,是辣椒炒肉的锅气,是酸菜鱼酸汤泡饭的酣畅淋漓。
  而就在这时。
  宴会厅门口,传菜员端著新的菜走了进来。
  这一次,托盘刚一进门,空气里的味道就变了。
  浓!厚!香!
  还带著股让人无法忽视的肉香。
  “什么菜?”
  “好香啊。”
  “这味儿...红烧肉?”
  下一秒,传菜员把菜端上桌。
  红烧肉登场。
  这道菜一出现,整张桌子的气场都被压住了。
  浓油赤酱,色泽红亮。
  一块块五花肉码在盘中,方方正正,皮肉分明。
  肥肉部分被燉得晶莹发亮,瘦肉则吸足了酱汁,边缘透著深红色的光。
  汤汁不多,但浓得像是掛在肉上。
  灯光一照,那一层油润的亮色,简直让人移不开眼。
  “嚯。”
  有人坐直了:“这才是硬菜啊,这卖相,一看就不简单。”
  红烧肉这种菜,说简单也简单。
  家家户户都能做。
  可要真想做好,太难了。
  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甜咸適口,酱香入味。
  火候差一点,肥肉就腻。
  时间短一点,瘦肉就硬。
  糖色炒过了发苦,炒轻了又没顏色。
  可眼前这盘红烧肉,光是看著,就已经让人心里有数。
  有人夹起一块。
  筷子刚一碰上去,那块肉就轻颤一下。
  不是烂,是软!
  是肉皮和肥肉之间那种微微弹动的软糯。
  送入口中。
  第一下,是酱香。
  浓郁的酱汁裹著肉香,在舌尖上缓缓铺开。
  紧接著,肥肉化开。
  没有半点腻人的油感,反而带著一种软糯的甜香。
  瘦肉也一点都不柴,纤维已经被燉透了,一抿就散,可肉味还牢牢锁在里面。
  最绝的是那层肉皮。
  软!糯!弹!
  带著一点黏唇的胶质感。
  一口下去,整个人都愣了半秒。
  然后,饭碗就被端起来了。
  “米饭!”
  “再来米饭!”
  “这红烧肉必须配饭!”
  有人夹起一块红烧肉,压在白米饭上,又舀了一点浓稠的酱汁浇下去。
  酱汁渗进米粒里,白米饭染上一层红亮油光。
  再把红烧肉一压,肥肉、瘦肉、肉皮和米饭混在一起,一大口扒进嘴里。
  “唔...”
  那人直接闭上了眼。
  现在,人生就俩字:
  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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