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御宅屋>书库>奇幻玄幻>比人多?我用无限死士占领美国> 第19章 猎犬帮上门与平洋一型步枪

第19章 猎犬帮上门与平洋一型步枪

  当然,也不是一切顺利。
  就比如剪辫子的事情。
  一开始完全没有人愿意剪,任凭李时珍两人如何劝说都没用。直到曾经让建元宣布,不剪辫子的人,每人每周工钱少五十美分当作卫生费,这才勉强让大部分的人剪掉了辫子。
  至於剩下的人,来日方长。
  曾经收回发散的思绪,正想说些什么,忽然眉头一皱。
  正在唐人街外围当哨探的死士传回来了讯息:“主公,有十几个白人横穿唐人街,都带著左轮。瞧方向,像是往工厂这边来的。”
  十几个白人?来工厂这边?找麻烦的吗?
  曾经没想明白,但不妨碍他即刻下令:“莱昂,叫人关上工厂的大门,戒备起来,先瞧瞧这群人到底是干嘛的。
  如果是来找麻烦的,问清楚原因后赶走他们,晚上再过去全部宰了。”
  “是,吾主。”
  在围墙哨位处警戒的莱昂眼神一凛,当即朝守门的两人打了个手势。守门的两人点头,肩膀抵住厚重的铁门,发力推动。伴隨著沉闷的摩擦声,大门缓缓合拢。
  哨位上,所有死士无声地取出了长枪与左轮,枪口隱於墙垛之后,对准了门外尘土飞扬的土路。
  五六分钟后,十余个白人果然气势汹汹地出现在路尽头,手中左轮毫不遮掩。
  为首的是个棕发汉子,还未走近便扯著嗓子吼道:“清虫,滚出来!”
  “滚出来!滚出来!”他身后的白人们也叫囂著。
  “满嘴喷粪的蛆,你要是再在这里多喊一句,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塞进你的屁眼里!”围墙后方的莱昂冷冷地道。
  “普鲁士人?这是不是那个叫苏颂的清虫的地盘吗?”
  为首的棕发白人一怔,眯眼打量墙上那些轮廓分明、神色冷峻的面孔,隨即啐了一口,满脸鄙夷。
  “呸!原来是一群为了几个臭钱就给清虫卖命的懦夫,真给普鲁士丟脸!”
  另一侧墙头,阿兹瑞尔嗤笑一声,嘲讽道:“给谁干活不是干活,总强过你们这些吃了上顿没下顿,得在街头跟野狗抢屎吃的渣滓。”
  他顿了顿,夸张地捂起了鼻子,指向他们身后不远处:“哦,对了,你们的背后不远处就是茅坑,饿了可以自己过去吃,不必特意来问我们討。”
  “狗娘养的杂种!你们找死!”
  棕发白人勃然大怒,脸涨成猪肝色,猛地抽出左轮指向了阿兹瑞尔。他身旁的同伙也齐刷刷举枪,十几支枪口直接对准了墙头。
  见对面拔枪,莱昂与阿兹瑞尔这边更无半分迟疑,墙头哨位上,三十余支长短枪械同时抬起,黑洞洞的枪口散发著令人窒息的气息。
  莱昂冷笑一声:“搞得好像就你有枪一样?你们敢开吗?”
  那白人领头气得浑身发抖,反而狞笑起来:“好,好得很!看来你们是真不知道得罪猎犬帮是什么下场!”
  “猎犬帮?果然是吃屎的狗才会起的名字。”莱昂嗤笑,全然当他在放屁。“有事说事,没事就滚蛋。”
  “听著!”棕发白人恶狠狠道,“半个月前,我们老大亲弟弟骑马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有人看见,他那匹灰色的安达卢西亚马,就在你们那个叫苏颂的清虫主子手里!”
  阿兹瑞尔掏掏耳朵:“什么马?”
  “安达卢西亚马!”
  “安达什么?”
  “安达卢西亚马!”
  “什么卢西亚马?”
  “你他妈的耍我?!”
  领头白人终於意识到被戏弄,彻底暴怒,低吼道:“我告诉你们,如果不把马的事情说清楚,你们就等著被碾成碎渣吧!”
  他狠狠瞪了墙头一眼,挥手道:“我们走!”
  看著那十几人悻悻远去的背影,阿兹瑞尔耸耸肩:“真不经逗。”
  莱昂眯起了眼睛,杀意隱现:“召集人手吧,对面都划下道来了,今晚得好好还回去才行啊。”
  猎犬帮的十几名白人憋了一肚子气,往回慢慢走著。
  “弗兰克,我们就这么走了?”
  一个穿著法兰绒衬衫蓝色长裤的白人不甘心地问道:“被骂得像狗一样,连手都没动一下。”
  “动手?拿什么动?”
  领头叫弗兰克的白人啐了一口,“你没看见?墙上墙下至少三十条枪,还有围墙当掩体。刚才要是开了火,咱们一个也別想活著离开!”
  他阴沉著脸:“先回去稟告老大。说到马的时候他们一直在那里装傻,那个清虫肯定他娘的有问题。”
  正说著,胸中恶气无处发泄,弗兰克瞥见一个华人正低头沿街边行走,猛地抬腿踹了过去。
  “丟雷老母!”
  那华人被踹得扑倒在地,回头怒骂。一见是持枪的白人,眼神挣扎几下,咬牙忍下,爬起来想快步离开。
  “卑贱的清虫!”弗兰克怒火更盛,追上去又是一脚,狠狠踏在对方背上。
  “死鬼佬!做咩打人!”周围几个华人见状围拢过来,大声呵斥。
  脚下传来的挣扎感如同火上浇油,弗兰克眼中凶光一闪,掏出左轮,抵著那华人后背便扣动了扳机。
  “砰!”
  那华人身体一颤,渐渐瘫软了下去。
  枪声引起了街上所有人的注意。
  弗兰克毫不停顿,抬枪对围过来的华人连开数枪,子弹打在泥地上溅起尘土,嚇得眾人慌忙退散。
  “弗兰克!”同伴脸色发白,“这里是唐人街!是那些华人堂口的地盘!”
  “狗屁地盘!一群臭清虫!”
  弗兰克满脸暴戾,又朝天空开了两枪,將附近门窗后窥视的目光也彻底嚇退,“总有一天,我要把这群黄皮猴子全宰了!”
  他收起枪,带著手下匆匆离去。
  五六分钟后,確认那群白人暴徒走远,人们才敢重新聚拢。
  “造孽啊,阿发这就没了,真是飞来横祸。”有认识死者的老人嘆息。
  “他妈的,白人就能隨便杀人吗?”有年轻人红著眼,怒骂道。“堂口的人收钱的时候倒积极,这种时候连个鬼影都没有!”
  “阿东,收声!不想活了?”旁边的人急忙捂住他的嘴。
  “阿发是台山人,去寧阳会馆报信吧,请管事的来收殮。总不能让他曝尸街头,成了孤魂野鬼。”
  ————
  与此同时,在书房內的曾经则翻起了自己的记忆,终於想起了那个被他宰掉的那个白人:“那白皮居然还是个有后台的?”
  “主公,是我的失误。”苏颂低头道:“上次前往远芳楼,我骑了那匹马,恐怕就是那时被猎犬帮的人认了出来。”
  “看是看到了,但是不是猎犬帮看到的,倒也未必。”
  曾经的手轻轻敲著桌面,缓缓道:“早不发现晚不发现,偏偏是在得罪完协义堂的人后才被发现。”
  “苏颂啊,你不觉得这也太巧了些吗?”
  苏颂眉头紧锁:“主公您的意思是,协义堂在借刀杀人?”
  “八九不离十。”
  曾经冷笑:“原本我还想著先干掉义兴堂再解决他们,现在看来,他们是迫不及待地想去投胎了。”
  “猎犬帮、义兴堂、协义堂,正好用他们的命,助我升到八级。”
  他顿了顿,换了一个话题:“苏颂,咱们的步枪还要几天才能好?”
  “今日下午,第一支样枪即可下线。”苏颂道:“因为研发部门多了些人手,分工协作之后,研製周期比预期提前了约一周。”
  “很好。”曾经点了点头,道:“那我下去过去试枪,此外,咱们下一代的產品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苏颂立刻拿出纸笔,准备记录。
  曾经略作沉吟,梳理著记忆中的武器演进脉络:“第一个產品是手榴弹。要求以三硝基甲苯为装药、雷汞作为起爆药,拉发后数秒起爆。外形採用长柄设计,便於投掷。”
  苏颂皱了皱眉:“主公,想要稳定生產三硝基甲苯,我们需要一家煤焦油工厂,这样才能从大量煤焦油中稳定地提取出甲苯,並进行进一步的合成。
  如果想要儘快投入使用的话,我建议可以將装药改成苦味酸,威力差不多。不过需要在金属弹体內涂一层防腐蚀涂层,防止生成苦味酸盐导致手榴弹自爆。”
  “那就照你说的做。”
  曾经从善如流,毕竟苏颂才是化学方面的大拿,他说啥就是啥。
  “枪枝方面,我需要一把可以连续发射的枪械。原理可参考左轮转膛,將多根枪管並列成环,通过摇动曲柄驱动枪管旋转,依次完成装填、击发、退壳,实现持续火力。”
  “这个没什么问题,我稍后去问问材料和机械方面的同僚们,商量一个製作周期出来。”苏颂一边记录一边点头。
  曾经缓缓道:“最后就是下一代的步枪了,要求是將现有的起落式枪机改成旋转枪机,弹匣供弹,可以连发。”
  仿製的夏普斯m1874在1855年確实可以吊打所有步枪,但枪械的未来,肯定是属於连发步枪的,这点毋庸置疑。
  苏颂记下要求,隨后问道:“主公,左轮呢?左轮不需要改进吗?”
  “左轮,差点忘了还有这个。”
  曾经想了想,道:“左轮改成適配.45金属定装弹,和步枪一个口径。弹巢改成前后完全贯通的通透式弹巢。”
  “主公,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苏颂道:“我前不久查询了一下美国的武器专利,发现刚刚说的通透式弹巢和那把夏普斯步枪的起落式枪机都已经註册了专利。
  如果我们未来想要出售这两把枪械的话,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风险。”
  “这个无所谓,这些枪暂且都是自用的。”
  曾经毫不在意:“就算未来要卖,那卖去美国之外的地方不就好了。而且法律是需要人去执行的,等我兵强马壮之后,我当著他的面在美国卖又如何?”
  ————
  下午,旧金山城外,一片荒芜的河滩地。
  为方便试枪,死士们早已清场,並在平坦的硬土上,每隔百码安放了一个厚重的松木人形靶。十个靶子依次排开,直至千码之外。
  曾经怀中抱著那支刚从生產线下来、组装完毕的新枪。
  枪托纹理细密,色泽沉暗,握持处已依手型做了初步打磨,触感温润。金属部件泛著泛著冷冽的蓝光,透露著一股超越这个时代武器的精密质感。
  他扳动拉杆,落下起落式枪机,將一枚黄澄澄的.45口径金属定装弹填入,隨后將枪机復位闭合。
  將s形击锤向后扳动,他將立式覘孔表尺拉起,確认好靶子和自己的距离。
  他將枪托牢牢抵在肩窝,瞄准靶子。
  “砰!”
  清脆的一声枪响。
  一百码外的木製人形靶的头颅出现一个洞。
  他迅速扳开击锤,拉动枪机槓桿,黄铜弹壳跳跃弹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叮噹落地。再填一发,復位,瞄准。
  “砰!”
  二百码外,人形靶的胸口位置木屑纷飞。
  曾经神色不变,重复著这套流畅的动作,枪声在空旷的河滩上有节奏地响起。
  三百码、四百码、五百码……
  到了六百码的距离时,他眉头皱起,放下了枪。
  脱靶了。
  倒不是枪的问题,而是他的问题。
  到了这个距离,那人形靶已然缩成一个模糊的小点。加上弹药用的还是黑火药,到后面会有很大的下坠。
  “莱昂,你来试试。”曾经將手中的步枪拋了过去。
  “是。”
  莱昂稳稳接住,熟悉了一会后,开枪尝试。
  砰!砰!砰!
  枪声接连响起,稳定而迅捷,七百码內的靶子相继被命中。但到了八百码,他也出现了脱靶的情况。
  莱昂放下尚带余温的枪管,遗憾地道:“吾主,想要击中一千码的那个靶子,恐怕得枪械精通lv.3的人来了,还得附带点好运气。”
  “已经可以了。”
  曾经道:“如今主流的前装线膛枪,有效射程才四五百码,射速还慢。射速更快的后膛枪则是因为气密性的问题,有效射程更短,才三百码。”
  “有了这把枪,別说那群黑帮了,就算面对正规军队,也足够把他们揍出屎来了。”
  莱昂有些不给面子:“吾主,打正规军队靠步枪肯定是不够的,他们有炮的。”
  “也对。”曾经摸了摸下巴,翻身上马。
  不过莱昂这句话倒提醒他了,虽然大炮现在还用不到,但先储备一下技术也好。
  无烟火药、能承受更高膛压的合金钢,这些產品也该渐渐提上日程了。
  莱昂抱著枪跟上:“吾主,这把枪您还没起名字呢?”
  曾经想了想,道:“就叫平洋吧,平洋一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