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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黑猪毛白猪毛》

  安仁乡,南山村。
  开往张水林家的汽车,再次引起了村里人的围观。
  已是腊月二十七了,村里,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年,处处都是喜庆气氛。
  张启民从车上下来,带上之前在申城买的物品。司机赶快跑到车尾,打开汽车后备箱,张启民发现后备箱里竟堆满东西,除了饮料、生、瓜子和饼乾等,还有两只金华火腿。
  金华火腿是钱江省的特產,歷史悠久,都知道其名声,一般人家却是从不买的,一来农村人家养猪的自己会醃肉,二来价格贵得让人咂舌,以普通人的消费水平,是不会买来当日常食材的。
  张启民心说,这刘懿,太客气了。
  张启民看到了刘懿说的沈秘书长要送给自己的酒,是两箱古越龙山加饭酒。
  古越龙山加饭酒,也是钱江省的特產,价格没有金华火腿贵,但此时的古越龙山对於广大农村地区来说,还是稀罕物。江南人喜欢喝黄酒,沈秘书长可谓有心了。
  “是启民回来了!”
  张水林一家早听到了喧囂的人声,跑出门外,看到送张启民来的汽车正停在坡上的桂树下。
  爷爷和奶奶笑逐顏开,一路小跑向张启民:“民儿……”
  张启民笑道:“爷爷,奶奶我回来啦!”
  李凤英看著绿绿一大堆东西,责怪道:“启民,咋买这么多东西,过年家里啥都有,不用你买!”
  张启民也不好解释,只是笑著说:
  “妈,快帮忙拿呀!”
  张水林则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跟在李凤英身边只顾搬东西。
  张启民挽留司机去家里坐坐,司机连连摇头,结果又是连一口水也没喝就回去了。
  看著围到家里来的左邻右舍们一张张熟悉的脸,张启民笑道:
  “还是家里好啊!”
  大家都笑了起来,到底是大作家,这山里的好住在山里的人却没一个体会到。
  在邻居们艷羡的目光下,张启民拆了一袋大白兔奶,给每人抓了一大把,然后又拆了香菸,给男人们敬烟。
  张时福走到张启民身前,用责怪的语气说道:
  “民儿,你还是晚了几天……別的人家,都把年猪杀好了!”
  张启民笑道:
  “爷爷,不晚,这不是离过年还有两天嘛,来得及!”
  “哦么……”
  眾人看到张时福激动的样子,哄堂大笑。
  张福强对张时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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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今年过年没有年三十,只有年廿九,按日子上算今天也算二十八,是个好日子!”
  张时福眨著眼,想了一会儿:“哦么……好!就今天!”
  日子既已经定下,那还等什么?
  很快,邻居里边的几个男人就自发地主动提出:“马上准备!”
  1988年,钱江省南部丘陵地区,杀年猪已开始形成风俗。
  所谓的杀年猪,一般都是两户人家合起来杀一头猪,一来,猪肉吃不完;二来,经济实力摆在那儿,毕竟养了大半年的一头猪,其价值不低。
  对少部分农村家庭来说,养到年底的猪,是一年里的重要財產积蓄。
  但今年张水林家是一户杀一头猪!
  这事,家里人是早就商量好了的:一是显得喜庆大气,二是现在不同往日了,经济条件允许。到家里来的人多,少不了留吃饭的,有了这一百多斤肉,心里底气就足了。
  当即,不需要喊,大家都主动忙了起来。
  才一会儿功夫,家里的那头近两百斤的大肥猪,就被六七个男人掀翻在地,绑了个结结实实,抬到了屋前的晒场上。
  並且,有人飞跑著去喊村里的杀猪匠。
  奶奶见状赶忙准备烧水。
  等锅里的水快滋滋作响的时候,村里的杀猪匠到了。
  隨著一声齐声吆喝,眾人合力把猪抬到了一扇门板上。
  不久,一声悽厉的惨叫响起,一道鲜喷溅出来,多活了几天的年猪终於被杀掉了!
  隨后是褪毛、开膛破肚和分割处理。
  看著大家忙碌的样子,张启民换上了张水林平时干活穿的衣服,也要来帮忙。
  眾人哪里肯让张启民下手!
  几个妇女抢著去洗猪下水。
  其中的两个为了抢洗猪大肠,竟拌起嘴来!!
  看著这情景,张启民不由得哑然,这样的事情要放在前一世,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按照瀧泉这边的农村习俗,今晚帮忙的人是要一起吃“杀猪菜”的,张水林热情地招呼杀猪匠和邻里。
  张水林叫人从邻居家借来了两张八仙桌,算上自家的桌子,总共三桌,人坐得满得满满当当。
  “杀猪菜”最终变成了一场热闹的乡邻年终聚会!
  张启民给大家开了三瓶古越龙山加饭酒,眾人都说这酒好喝!待张启民给喝酒的人添酒的时候,一个个却都受宠若惊,再三推辞!
  这些平时在山间地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看向张启民的目光里充满敬畏,而你来我去的让酒拉扯,竟成了他们的无上享受!
  就连平时豪爽得有些粗鲁的几个汉子,也变得文气起来。
  直到接近十点,眾人散去。
  山村开始变得安静,张启民回到自己屋內。
  张启民脑海里,还留著白天里看到的红通通猪血画面……“猪”,“猪血”?
  他不由得心中一动。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之后,张启民竟没有一点儿睡意,留在脑海里的前一世的阅读积累在迅速地翻腾、筛选。
  一个小时后,张启民打开灯,自己房间的灯家里给他换成了一百瓦,之前十五瓦的灯光光线昏暗。现在在明亮的灯光下,张启民不由自主从包里取出了稿纸。
  他在稿纸上写下了一个字:“猪”。
  思索了一阵之后,他在“猪”的前后填上了几个字,成了:“黑猪毛白猪毛”
  隨后,便开始健笔如飞起来。
  张启民写得很快,也很流畅。
  对农村生活的熟悉,让张启民毫不费力把故事往下推进。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等写完的时候,张启民按照稿纸的规格,估算了一下,才五千来字?!
  虽然大致的故事已经写了出来,但张启民还不是很满意。
  还是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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