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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罗杰(求追读)

  我叫罗杰,这其实不是我的本名,但我永远不会想再用回原来的名字,只因为它来自那个我要称之为父亲的男人。
  母亲是被拐卖到东南亚的,本来已经成功逃出魔掌,可在她向路人求救时,却遇到了接下来一生的噩梦。
  那个男人就是在那时出现的,在街头用谎言將母亲欺骗到了家里,接著便立刻显露出真面目。
  他侵犯了她。
  为了防止她逃跑,更是用石头砸断了她的双腿。
  也许你会想问为什么要用石头,而不是更方便的工具。
  因为那个男人所拥有的家当只有路边能捡到的石头。
  介绍一下我的“家”吧。
  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贫民窟,那种在纪录片里时常出现的地方。
  可我出生的地方却是贫民窟中的贫民窟——墓地村。
  叫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村子建在墓地上,而是我们就生活在坟墓里。
  一间间棺材就是一个个小隔间,墓主人不嫌弃我们打搅他的安寧,我们也不害怕身边躺著尸骨。
  所以我后来第一次看电影,见到《辛德勒名单》里犹太人在集中营的臥铺时,惊讶於传说中的恶魔德军竟然这样仁慈。
  母亲就是被塞在这样的墓室里,直到我十三岁。
  你听我说话,会认为我的中文很好,完全听不出外国口音。但我其实没上过一天学,语言能力全都要归功於母亲。
  这个名字也是她取得,罗是她的姓,杰是希望我能成为杰出的人,有朝一日逃离这里。
  她就半臥在棺材里,努力扬起脖子一点点教我发音,让我在这个人均文盲的村子里成为识字最多的人。
  可这並没有改变我的生活,就像知识没能帮母亲逃走一样。
  我依然和村里的其他小伙子一起,靠给黑帮跑腿,或者在垃圾堆里翻找些小玩意维生。
  直到我十三岁那一天。
  如果我没有嘴馋,母亲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呢?
  听说现在有很多外国导演对pagpag感兴趣,特意带著团队去拍摄纪录片。
  比起pagpag这种洋气的称呼,我更喜欢直接叫它“二手炸鸡”。
  原料来自富人区的泔水桶,售卖pagpag的老板每天都会去垃圾堆进货,按他们的话说,“绝对新鲜!都是当天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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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选出残留的肉块,用水简单冲洗,接著放入已经看不出本来顏色的油锅中加热。
  这就是pagpag。
  生活在幸福国家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它的味道,但对於墓地村的小伙子们而言,这可是发生喜事时才能有的庆祝食物。
  我那天確实遇上了喜事,在垃圾堆里翻到一个钱包。
  里面的比索足够我瀟洒好一阵子了,贫民窟的规矩,捡到好东西要赶紧完,不然没法保证明天它还属不属於你。
  因此我兴致冲冲买了一大包pagpag,打算回去和母亲分享。
  可当我走进村子,那些人都用诡异的目光注视著我。
  被打通的墓室黑洞洞的,像一只只眼睛注视著我,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意识到了不妙,不好的预感像是一头野狗,正在粗鲁撕咬著我的心。
  当我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倒在了血泊里。
  致命伤在额头,熟悉的石头砸痕!
  血液在棺材里积聚,还没来得及凝固,就好像它们还在母亲的身体里。
  那一瞬间,某种东西在我体內復甦,它催促著、命令著我去毁灭一切。
  明明血液应该因为愤怒而滚烫,我却只觉得浑身冰冷。
  心臟剧烈搏动,仿佛要跳出胸膛,火,復仇的怒火在燃烧!
  一种力量升起了,伟大而古老,暴烈却有效。
  我成功復仇了。
  ……
  后来我离开那个国家,辗转到了母亲的祖国。
  体內的力量让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营养不良的身体变得饱满强壮。
  得益於语言,没人知道我是个外国人。
  但由於没有学歷,我一直只能打零工生存,直到某次机缘巧合,我接触到了现在这份工作。
  只要下墓地拿出东西就能获得报酬?!
  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容易的事,进墓地对我来说就像是回家一样。
  不过也並不是每次都能那么顺利。
  偶尔会遇上麻烦的僱主,或者看到我能力的同行,不可原谅!
  毫无例外,我把他们永远的留在了地下。
  有时那个声音也会再次出现,诱惑著我去杀戮,那不是我的本意,可我没法违抗它。
  每次过后,我都会诚心懺悔,母亲一定会宽恕我的,一定!
  我爱这个国家,不仅是因为母亲在这里诞生。
  如果没有如此严格的武器管制,我的能力根本不会有太大威慑,大洋彼岸国家隨便一个农场主,家里车库保存的弹药,就远胜我的最大火力。
  因此我一直留在这,刚好这个国家最不缺的就是古墓,我的生活规律而美好,只有偶尔才寻找猎物发泄。
  我还有另一个爱好是干完一单后隨机选择一座小城市,在最老旧的旅馆住下。
  其实以我现在的存款,负担得起任何星级的酒店,之所以执著於小旅店,只是想用那逼仄的空间回忆起与母亲缩在同一个墓穴的时光。
  那种黑暗、潮湿、温暖,令我怀念。
  这次选到这座南方小城,听说猎人里小有名气的三少也在,有机会认识一下,说不定以后可以合作。
  先午睡吧,睡醒也许就会遇到合適的猎物……
  ◇
  “就是这里了。”
  路明非与零攀爬到了目標窗外。
  眼神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零从挎包里拿出了一只漆黑的手爪。
  虽然已经风乾,可依稀还是能看出它来自人类。
  “光荣之手”,传说中窃贼梦寐以求的道具,持有它可以遮蔽范围內的声音与光亮,只有拥有者能保持听觉与视觉。
  隨著零口诵一段音调怪异的咒文,路明非感觉到一层炼金领域展开了。
  好像能使用a.t力场后,他对领域的感知更敏锐了。
  “现在他什么也听不见了,就算发生战斗,声音也不会传出去,跟紧我。”
  零一马当先,推开窗户翻身入內。路明非担心她的安危,紧隨其后,隨时准备扩大力场范围包住她。
  “不好,他不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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